(一)经销条件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2、认同公司产品及经营理念,愿意把提供健康与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作为长期事业。
3、具备经营公司产品的资金实力、经营实力、具有相应的销售网络与资源。
4、具有专职的市场销售人员进行甲方产品的推广与销售。
5、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。
(二)经销方式
公司实行特约经销制。
1、公司提供特约经销商证书。
2、特约经销商有权在约定渠道内销售公司产品,公司有责任维护特约经销商在其渠道内的利益。
3、特约经销商在其渠道内享有品牌使用权。
4、特约经销商享有其他空白市场区域与渠道的优先签约及开发权。
5、特约经销商享有协议到期优先续约权。
(三)销售支持
1、公司按照实际进货额的2%提供宣传品、手提袋等宣传物料。需要另外增加的,公司按照成本价提供。
2、公司负责提供统一的产品培训资料等相关资料,免费提供产品知识、营销方法与终端销售技巧等培训讲座支持。
3、公司提供全程的市场指导与服务,提供营销方案、开发方案,并协助特约经销商进行新市场区域、新渠道的开发工作。
4、公司开通400电话,专人负责消费者的咨询工作。
5、公司为每一个特约经销商单独开通电子销售管理后台系统,支持订单处理、查询等管理工作。
6、公司提供节假日促销政策、方案及相关促销品支持。
(四)退换货政策
1、退换货规定:
A、首批订货到货之日起一个月内,可无条件全额退换货;三个月内,首批订货可退换货50%。三个月以上,除存在质量问题(不符合国家检测标准)的产品,所有售出产品不予退货。
B、合作终止或解除,特约经销商可以向公司提出退货。退货总量不得超出合作期内最后一批提货量。
C、退货款项在扣除退货部分已兑付给特约经销商的各种奖励、价格优惠、销售支持、促销支持、税费等款项后全额退还经营者。
D、每批进货,从发货之日起,六个月内可以调换货。换货比例不超过当期进货额的15%。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不予调换。
2、除因产品质量问题(不符合国家检测标准)外,退换货所发生的费用由特约经销商承担。
3、特约经销商所退换的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好无损,不影响公司二次销售,且距离产品保质期不少于12个月以上。如不符合上述条件,将根据距保质期时间的长短、包装损坏程度等因素酌情折扣。
4、所退换的货品,因特约经销商及运输方保护措施不当,在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产品破损、短缺,公司将与特约经销商核对确认后予以扣除。
(五)结算
一律实行款到发货。即:货款到达公司帐户后发货。
(六)运输
经营者每批次进货不少于2000元的前提下,运费由公司承担,并负责以汽运方式发货至经销者指定的收货地点。每批次不足2000元,运费由经销商承担。
经销者要求以其他方式运输,运费差额部分由经销者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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